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在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部署、协调与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落实信息公开负责人制度,形成了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由校保密工作部门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协同联动
党政办公室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工作主导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党务、校(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审批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促进了校内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学校官方网站、校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阵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加强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移动端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与管理,及时、准确、生动地发布各类信息,提升了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覆盖面,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督学校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评议
通过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提升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动接受师生监督,通过组织教代会代表、师生代表评议等方式,收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主要通过学校官网、智慧校园平台、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和校内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校内管理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简介等。
2.招生考试信息。在学校官网,及时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公告;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通过入学须知、现场公告等多种形式确保收费透明。
4.人事与师资信息。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与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与选修课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学风建设机构设置、学术规范制度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安全稳定信息。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9.其他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以及学校决定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数量与形式
本学年,通过学校官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新闻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共计300余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40余期;通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更新信息40余次。其中,教职员工招聘等重点信息除在校内平台公开外,还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公开平台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员工或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明确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并建立了完善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在公开信息的同时,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教代会、座谈会、意见箱等多种渠道收集的反馈显示,本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满意度较高,认为学校信息公开渠道较为畅通,内容较为全面。社会公众对学校通过官网、官微及地方政府平台等途径发布的信息关注度良好,未收到重大负面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信息公开流程和标准需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进行动态优化。
2.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部分信息的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可视化、互动性有待加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3.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稳定性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和评估现有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2.优化内容与拓展形式。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运用图表、视频、直播等更易读、易懂的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信息公开向数据开放服务转变。
3.加强队伍建设与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对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4.健全反馈与回应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反馈渠道,主动收集、分析和回应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公开信息准确性、时效性的审核与督办,确保信息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和解读回应机制,及时解疑释惑。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将继续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30日